所謂透視事物真相,指的是看清事物的暫時性、不完美與無我,瞭解到沒有任何事情值得追求、存有(being,譯按︰應是bhava「有」之譯);任何東西都不值得去抓牢、去黏著。即使祇是概念或記憶上的喜歡或厭惡,都是黏著。我們說沒有任何事情值得追求或擁有,意思是指沒有任何事情值得黏著。「追求」就是把心放在財產、地位、健康或任何喜歡的東西上,「存有」就是固執一個自我形象,並以之區別一個人的狀態,如丈夫、妻子、富人、窮人、勝者、敗者、人類,或自己。如果我們深入觀察,會發現即使認為自己是「我」也毫無樂趣,因為企圖成為任何東西都是痛苦的,相反地,如果完全放棄對「我」的黏著,就不會有痛苦、煩惱,這就是前述沒有任何事情值得追求或擁有,祇要黏著「我」就必受苦的意義。當存在「我」的概念,必然生起與之相應的、屬於這個我的「我所」,因此一個人有了「我的」孩子,「我的」妻子,「我的」這個,「我的」那個等等,然後一個人就有了做為一個丈夫或妻子、主人或僕人等的責任。而維持「我」就會掙扎、受苦,而這些煩惱與掙扎,其實是盲目迷戀或黏著「我」的自然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