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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背後推動追求與佔有的染著心完全消除了,那麼剩下來的又是什麼力量推動佛陀及其弟子們活動呢?是兼具慈悲的明辨力及智慧。即使是支持生理需要的活動,諸如接受食物或吃東西,也是念念分明地做。他們毫無染著,生活中一切活動完全沒有貪欲,但是具備一種能力,知道什麼是該做的,什麼是沒有必要做的,就是這種明辨力驅使他們做包括乞食在內的所有活動。如果找到了食物,很好;如果沒有,也不會掛心。生病的時候,他們就所知盡力處理,萬一得了重病,他們知道死是自然的事,身體終究不受人控制。生或死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,兩者是平等的。他們沒有任何欲望。

 

  一個人想要自煩惱解脫,這是最好的態度。也就是要有肉體是沒有一個「我」在控制的概念,祇有明辨的智慧使身體自然活動,這種明辨力能讓身心自動自然開展、毫無執取、貪求。佛陀的例子顯示,慈悲與明辨力足以讓沒有貪求的人生機盎然,使人的言行比受制於貪欲的人更好。辨別力被貪欲遮蓋的人,因為自私而祇做利於自己的事,相反地,有智慧的人,可以完全無私地做事。

 

  一般人對於「沒有任何一件事值得追求或擁有」這句話,無法接受,也不相信,而瞭解這句話真義的人,卻深受鼓舞,因為理解這句話的人,他的心會是事物的主人而不受其控制,處理任何事情,都能深信自己不會成為外物的奴隸。一個人不能把事情處理好,常常是由於太在意得失,出發心是貪;貪的結果是不能好好掌握自己,不能保持恆心、誠實與平常心。每一個失敗、毀滅的例子,根本原因都是不能控制貪欲所造成的。

 

 

瞭解真相

 

瞭解事情的本質、真相是每個佛教徒的目標,藉此才可獲得解脫。無論我們追求

的是世俗的利益、財富、地位、名聲;或來生的利益,如生天堂;或超俗的利益,如涅槃,唯一的方法是正確的知識與內觀。內觀使我們成長並開啟智慧。除了透過內觀,沒有別的方法可使我們淨化。解脫之鑰就在明白地觀到萬物無常,沒有價值可言。

我們本身及所擁有的任何東西祇不過是俗世的名相,祇是相對真理。一般所說的「這個」、「那個」,祇是因為社會以名稱、職業等方式來做區別而已,本身不是絕對真理,我們決不能相信我們就是「這個」或「那個」,一如世俗、相對真理的看法,否則就會像被矇了眼的蟋蟀一樣,因為無法辨別方向而迷惑,甚至相互殘殺至死。人類如果被貪與邪見矇蔽,就像眼睛被遮蓋的蟋蟀,會因迷失方向及慌亂而做出與眼睛無礙時完全不同的事,如相互殘殺。所以我們不要盲目地黏著於相對真理,因為它們除了溝通之外,別無意義。我們必須瞭解身心的實相,尤其是要瞭解其暫時性、苦迫性與無我性,並確定能隨時保持不黏著的狀態。

 

  至於我們感覺上不可或缺的金錢、地位等,我們也要視為相對真理,才能自習慣的「這個屬於某某」、「那個屬於某某」的成見中解放出來。自然的法則會處理「屬於」的問題,我們不必受制於「我的」概念;我們「擁有」事物,祇應為了一時方便,不要真的有佔據的想法,才不會反而成為它們的俘虜;當我們確實領悟這個道理,外物就會是我們的僕人,而為我們所用;相反地,我們的心念若是貪求、黏著的話,就會很在意得失,我們就會為外物所控制,寶貴生命就會消耗在追求與害怕失去地位、名譽、財產及任何東西上,成為真正的僕人、奴隸。主人、奴隸之別祇是一念之差,我們應該小心。總之,我們面對外境時,最好確認自己保持獨立、清楚,不被外境牽著鼻子走,否則,我們就會處於不利的位置上,當我們執著的東西消失時,我們就會痛苦,而萬物必然會消失。

 

  當我們確實領悟到,沒有任何東西值得追求或存有,離執的益處會隨著內觀的深淺而有程度不同的顯露,這些益處是執著鬆動的表徵,表示長久以來我們追求自奴隸狀態解脫的目標終於開始有了成績,這樣的覺醒、領悟祇有在一個人厭倦黏著的時侯才會發生,一旦領悟了,就自然、自發地自纏結中解脫出來,這種情形就好像一個人被繩子綁緊,而現在要鬆綁了;也好比衣服上的污點,因浸泡、沖洗而清潔。此種自黏著於世界或物體的狀態中突破的過程,佛陀稱為「解脫」,這個階段雖然不是解脫的最後階段,卻是趨向解脫最重要的階段。而且,肯定可以完全自煩惱解脫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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